宜春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负责对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二)、负责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搞好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情况和决策参考意见。
(三)、指导县(市、区)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引导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
(四)、指导和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引导企业开展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
(五)、组织和指导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
(六)、搞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融资、培训、咨询等服务。指导和规范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会的活动。
(七)、组织和指导企业向上申报有关项目。
(八)、负责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备案及其业务指导。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公经济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十)、负责对各地民营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进行目标考核,评选先进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总结推广各地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典型经验。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宜春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局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秘书科:协调处理日常政务,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政务督查、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协调处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管理日常事务,负责后勤服务保障,会议组织筹备和接待工作;负责联络老干部,机关建设;负责上传下达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宣传调研科:负责宣传贯彻政策法规,重要课题调研,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和典型;负责草拟综合性文字材料和重要文稿;负责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当好领导参谋;负责编印《宜春民营经济》,报送政务信息;负责策划和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运行监测科: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划统计、监测分析,提出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和有关建议;组织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负责搞好有关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民营企业”网,及时收集整理信息,快速更新网站内容;负责编印《宜春民营经济月报》;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发展环境投诉举报电话:3562801。
(四)创新服务科:负责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融资、咨询、员工招聘和项目申报等服务;指导县(市、区)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搞好工业园区统计汇总和监测调度;负责组织和开展 “诚信企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公经济人员职称评定,推荐评选先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指导和规范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协会和行业协会的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业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开展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搞好有关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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