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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民营企业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小企业局   发布时间:2008-3-2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创新服务科
           
  

宜春民营企业网管理办法(试行)

“宜春民营企业网”是按照“实用性强、指导性强、可读性强”的原则建立的专业网站,旨在“宣传政策、报道动态、服务企业、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了全面加强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保密管理

1、网站后台管理由局指定人员专管。

2、网站后台管理密码由专管人员负责保管,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密码泄密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专管人员负责。

3、网站后台专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在本网使用和发布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严禁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得使用黑客软件;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等内容的信息。

4、网站后台专管人员不得未履行报批程序而擅自在网站发布或删除、更改信息。

二、信息采集管理

1、根据科室职能分工,各科室要负责收集并整理有关方面的信息。秘书科主要负责收集和提供“局情简介”等栏目信息;宣传调研科主要负责收集和提供“民企动态”、“政策法规”、“民企之星”等栏目信息;创新服务科主要负责收集和提供“工业园区”、“企业信息”、“招商信息”、“创新前沿”等栏目信息以及“统计月报”栏目中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有关数据;运行监测科主要负责收集和提供“统计月报”等栏目信息。除“局情简介”外,其余栏目每月都要有信息更新或添加。

2、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要确保信息采取及时,内容准确、真实。

3、各科室采集的信息,报送局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提供给运行监测科。

4.运行监测科要建立信息采集登记制度,对各科室和其他方面提供的信息逐条登记、存档,以备考核和备查。

三、信息发布管理

1、每月的《宜春民营经济》、《统计月报》定稿后,由相关科室及时交网站后台专管人员在网站直接发布。

2、运行监测科收到各科室和其他方面提供的信息(含图片)后,要及时进行梳理和筛选,提出初步意见报局网站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交网站后台管理人员在网站发布。

3、重要活动或重大事件的信息发布,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操作,信息采集人可直接报局网站分管领导审核,再报主要领导审定后,交网站后台专管人员在网站发布。原则上活动或事件发生当日要在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四、其他事项

1、运行监测科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办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并落实网络运行监测、网站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等制度。

2、网页内容需删除、更改以及网站栏目的增减或更名,由运行监测科提出初步意见,报局网站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

3、网站的电脑等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项使用,非网站工作人员不得使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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