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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实现全面直接通邮

信息来源:邮政局   发布时间:2008-12-2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海峡两岸实现全面直接通邮
我省邮政全力以赴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对台业务顺利进行
 
 
     12月15日上午,海峡两岸直接通邮仪式在北京航空邮件交换站拉开帷幕。这标志着海峡两岸从此开始全面、直接、双向通邮,直接开办各项邮政业务。历时30年艰辛努力,两岸民众期盼已久的梦想终于成为现实。
  中国国党副主席林丰正、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孙亚夫、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苟仲文、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张铭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刘安东出席了海峡两岸直接通邮仪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邮政局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台商代表、承运邮件的航空公司代表等约150人参加了通邮仪式。
  《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签署,使长期以来两岸间的部分间接通邮变为全面直接通邮。协议的签订是扩大两岸邮政合作的基础。为全面落实《海峡两岸邮政协议》,两岸邮政部门积极就协议的议定事项进行了技术和业务磋商并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加紧筹备全面直接通邮的各项工作。两岸全面直接通邮,扩大了业务合作范围,提高了邮件传递速度,方便了两岸民众用邮,对扩大两岸邮政合作,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推进两岸和平发展意义重大。
  海峡两岸全面直接通邮后,双方将通过空运或海运直航方式将邮件总包运送至对方邮件处理中心。大陆方面邮件封发局为北京、上海、广州、福州、厦门、西安、南京、成都;台湾方面邮件封发局为台北、高雄、基隆、金门、马祖。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邮件封发局。两岸邮政业务开办范围包括航空和水陆路函件(平常和挂号信函、明信片、航空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航空和水陆路包裹、特快专递、邮政汇兑。
  两岸通邮经历了不同寻常的发展阶段,即1979年5月起,内地先后开始收寄寄往台湾的平常和挂号函件;1988年4月台湾开始通过红十字会间接收寄寄往大陆的函件;1989年6月台湾邮政部门正式收寄寄往大陆的平常函件;1993年6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在新加坡会谈并签署了《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台湾邮政开始收寄到大陆的挂号函件,两岸邮政部门正式建立了信函查询关系。两岸互寄信函业务量由1989年的300吨上升到2007年的902吨,增长2倍多。
  自1994年开始,两岸邮政部门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沟通。其间,通过两岸邮政发展研讨会、座谈会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
   随着两岸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海上直航、空中直航的开通,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更加频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传递需求更加迫切,给两岸邮政提供了巨大的合作空间。两岸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全面直接通邮,使两岸邮政相得益彰,两岸同胞共享其利,同受其惠。
  据悉,为实现两岸全面直接通邮,集团公司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包括各项业务技术方案的起草、实施、人员培训等。同时,为确保我省与台湾地区全面直接通邮顺利进行,我省邮政也进行了积极的准备,13日晚,全省邮政1500多个电子化支局系统全面升级,成功加载对台邮政业务操作平台;14日,省公司又将对台邮政业务操作手册(电子版)下发全省各地邮政部门,进一步强化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同时,省公司还下发文件,要求全省邮政各部门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全力以赴打造多元化、高效率的服务平台,积极为当地台胞、台商及台资企业做好邮政服务,给台商发展业务及地方经济发展以更多、更有效的支持。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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