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宜春市宜阳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6名。现制定如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领导,成立宜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叶小平
副组长:孙 辉 胡金华
成 员:罗晓彬 廖清香 李松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金华兼任。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1、文秘工作岗1名。男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专业毕业,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或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从优。
2、法律工作岗1名。男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从优。
3、财经工作岗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财政与审计专业毕业,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或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从优。
4、计算机工作岗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毕业,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从优。
5、工程评审工作岗1名。男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及工程预决算专业毕业,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从优。
6、对外联络岗1名。女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舞蹈表演专业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高1.65米以上。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工作从2007年12月12日开始。采取对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在《宜春日报》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从2007年12月12日—2008年元月10日止,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宜春市宜阳新区党政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自行设计的个人简历表一份及报名费100元。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应高于3:1,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资格审查。由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逐个进行资格初审后报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给准考证并通知应聘本人参加考试。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行政能力、命题作文(文秘岗难度加大)。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第3名一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宜阳新区党政办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6、考核。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由宜阳新区党工委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应聘资格复查。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核结果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正式聘用为宜阳新区机关工作人员。如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正式聘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后上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享受市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
中共宜阳新区工作委员会
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07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