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药品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0-5-26 |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察科 |
宜春市4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全面结束,未发现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现象,一次性筷子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自4月初宜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委办”)下发文件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加大打击和规范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取得明显效果。袁州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熊能生主持召开了区食药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专门部署了专项检查工作。樟树市由市食药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多部门联合集中检查;还通过新闻媒体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现场传授有关“地沟油”的鉴别方法,发放宣传资料 1100余份。高安市对5家销售台帐记录不全的食用油企业责令整改和抽取样品送检。靖安县对使用无合格证明、无出场日期食用油的12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并实行跟踪检查,并对5户食用油经营户的散装油的10个样品进行了过氧化值及酸价项目的快速检测。万载县在县城社区、主要街道的宣传栏张贴了此次专项检查的通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县质监部门还深入到山区几个重点竹子原产地乡镇,深入调查一次性筷子的生产加工情况。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工商部门在3月份就先行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分两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市直管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检查。
据统计,在专项检查整治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349人次,出动车辆1456台次,检查食用油生产企业、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企业113家、食用油经营企业3464家、餐饮服务单位2908家;检查一次性筷子生产加工企业134家、经营企业235家,查处一次性筷子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53起,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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