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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信息来源:
药品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10-3-9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监察室
按照省局和宜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时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调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乃至每一个干部职工,手中都或多或少地握有公权力,都应该毫无例外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都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来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为了让《廉政准则》在每个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该局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六个一”学习宣传活动:即:一是党员干部人手拥有一册《廉政准则》;二是每个党支部开展一次《廉政准则》专题学习会;三是组织开展一次《廉政准则》学习征文活动;四是出版一期学习板报;五是举办一期专题讲座;六是举行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验。上述“六个一”活动按照“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落实要求,明确了牵头对象和完成时限,所有活动必须在5月30日之前完成。
在完成“六个一”活动的基础上,该局将组织各科室、各单位对照《廉政准则》的规定,进一步分析和找准在制度制订、制度落实、权力制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有效约束的配套措施和制度体系。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