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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局周密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
药品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09-9-1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9月9日,宜春市局就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和市第三届月亮文化节期间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中央电视台“宜春月·中华情”中秋晚会在我市举办期间来宾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和晚会的成功举办做出部署。
一是加强协调沟通,全方位形成合力。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市政府的名誉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深入开展节日和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小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餐馆和小食品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搞好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药械专项整治行动,整顿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加大对生产企业尤其是高风险生产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的监管力度,盯住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排查隐患,登记造册。切实加强对防治甲型H1N1流感药品的储备和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局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门卫和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楼院的日巡夜查,加强防范。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零报告。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