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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局“四明确一承诺”将学习实践活动推向深入
信息来源:
药品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09-6-29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宜春市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内容分步骤一步一步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前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键在于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宜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视为既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改提高的阶段,也是抓落实、抓深化、看效果、看收获的阶段,提出“四明确一承诺”要求:
一是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把本单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宜春赶超发展的主要措施和事关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整改落实项目;
二是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明确到什么时间达到什么目标,既要有近期目标,又要有中长期安排,对于具备条件、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可以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落实;对于那些难度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逐步予以解决;
三是明确整改落实措施。对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逐项研究分析,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做到“可行、实在、有效”。
四是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责任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把任务分解细化,把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制度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要对整改落实作出公开承诺。采取各种方式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对重要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并把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