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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局组织开展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药品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9-6-2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结合省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同时为确保全市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再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宜春市局从6月下旬开始组织对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清理一批在企业挂名挂职的人员,对药学技术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要求严格按照开办时的申报条件及省局相关人员配置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GSP相关条款的企业,要依法立案查处。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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