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
首先感谢您一贯以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我局于2002年3月正式组建成立,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能有二:一是负责对本辖区内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涉及药品价格问题由物价部门负责监管,药品广告问题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二是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以及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进行查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不代替现有各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日常监管职责(如: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努力当好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抓手”。
我局成立六年多来,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履职尽责,连续六年杜绝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药械质量安全事件,经受住了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高发期的严峻考验,有效地保障了全市530万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同时,我局坚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有力地促进了医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截止2007年底,全市医药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分别从2002年的5.1亿元、3.72亿元、3122万元增长到48.42亿元、49.68亿元、3.41亿元,最少的增长了8倍多,最多的增长了16倍,稳居全省设区市的第二位。此外,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不懈开展作风建设,视作风建设为部门形象的“保鲜柜”,做到“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深入”,并且结合依法行政、阳光行政的要求,以制度为本,着力规范各类权力行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四无”的好成绩:无致人伤亡的药害事件,无错误行政处罚现象和行政败诉案件,无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人和事,无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现象。
据统计,我局成立六年来,共获得宜春市委、市政府表彰9项(次),获得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奖牌共计14个。今年1月,我局还被评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受到国家人事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表彰,成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成立以来唯一获此殊荣的设区市局。最近,我局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当前,我局正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对此,我们恳切地期望得到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支持和监督。现特呈送《征求意见表》给您,敬请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08年6月30日前按下面提供的方式反馈给我局(不必署名)。我局将及时梳理、认真研究、坚决整改,进而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谨致谢忱!
邮寄: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邮编:336000
电话:07952190337;
传真:07952190300;
电子信箱:ycdaxxy@163.com
附件: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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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