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08年5月16日至2008年5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5-2190338 传真:0795-2190300 通讯地址:宜春市环城西路369号 邮政编码:336000 电子邮件:
liutong33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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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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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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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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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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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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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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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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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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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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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拖船好医生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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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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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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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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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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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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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限制类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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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拖船集镇龙兴路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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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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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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