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第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药品零售企业已终止药品经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我局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注销
时间
赣DA0300378
高安市周云药店
高安市田南镇府塘路27号
2008.5.14
特此公告。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