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第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各项工作,积极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完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确保“两个安全、一个有作为”,为建设和谐平安宜春、促进宜春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是力争做到“三个提升、三个确保,五个100%、五个站前列”。
“三个提升、三个确保”: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械质量事件;认真组织开展人民满意行政执法单位创建活动,提升队伍整体综合素质,确保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服务产业发展举措,提升医药产业规范化发展水平,确保全市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个100%、五个站前列”:对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覆盖率、“两G”认证后续跟踪检查覆盖率、特药监管覆盖率、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任务完成率、涉药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高风险药品规范化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五项工作在全省系统站前列,其中前面三项工作力争在全国领先。
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械质量事件
(一)继续完善“六大体系”,不断增强综合监管的整体效能。
1、继续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支持,力争在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新一轮改革中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纳入民生办公室或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全面推动全市所有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在2007年示范乡镇各村委会中建立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使食品药品安全“进村入户”有一个良好的平台。
2、继续强化监管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政府责任,各级政府逐级签订责任状,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工程的实施范畴,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明晰部门责任,将各环节的监管要求明确给相应的监管部门,形成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监管链条。强化企业责任,除了由监管部门一年一度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之外,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各个岗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大力推行各类管理规范。
3、继续完善工作运行体系。着力强化乡镇监管站的功能建设,发挥好村级监管组的作用。重点完善案件协查合作、市县联动和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局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预警和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年内,9个县(市、区)局都要开展一次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
4、继续完善信息管理体系。按照省局“提速”的要求,主动对接省局“六大系统”建设,重点建立基于Internet网络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间的横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和市、县、乡三级的纵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有计划、分阶段搭建面向企业的远程监控平台和实时监控系统,完善面向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查询和发布电子平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评价、应急预警和公共服务水平。
5、继续完善诚信自律体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诚信自律机制,督促和指导各相关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诚信等级分类监管工作,推动企业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不断强化企业个体诚信自律功能。
6、继续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积极争取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的范畴,实行市、县、乡三级政府逐级年度考评工作。各级食药安委会要科学制定年度考评方案,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对下一级政府的年度考评,同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年终考核。市食药安委会还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市政府每两年一度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先进乡镇的考核评选工作。
7、着力抓好典型、树立样板。各地要按照完善以上“六大体系”的要求,在每个体系中都分别抓好一批典型,树立一批样板,并及时总结经验,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方法,整体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逐步打造“食在宜春”的安全名片。
1、继续抓好上高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推动全市其它县(市、区)积极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2、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六大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均能培育出一批示范单位。
3、结合两年一度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先进乡镇的考核评选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抓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精心组织实施“安康行动”,进一步净化全市药品市场环境。
1、继续强化日常监管。丰城、高安、袁州三个市(区)局专职人员对乡镇以上涉药械单位的日常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每年对村级涉药械单位的日常监管达到60%以上,剩余部分村级涉药械单位的日常监管委托乡镇监管站全面监管到位。其余县(市)局以村级涉药械单位为基数,确保专职人员的日常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2、积极开展“正本清源”活动,确保宜春生产的药械不出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市局对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检查率确保达到100%。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的形式,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杜绝企业主的侥幸心理。各县(市)局确保每季度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1次以上,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3、认真落实苏荣书记“严打制假售假,确保公众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分阶段、不定期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严打”行动,力争查办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年内将重点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非法添加3个专项检查和1次全市交叉执法检查行动。
4、努力做优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重点查处挂靠、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行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等违法违规行为。
5、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药械情况的监管力度,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药品保管条件和药械使用行为。
(四)巩固和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有机地融入到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当中,把建强监督网与规范供应网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保障协管队伍职能发挥的新机制、新模式,力争有特色、有亮点,在全省系统站前列。
2、完善以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为主体、农村零售药店为补充的现有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全面铺开县级以上医院“规范药房”、乡镇卫生院“合格药房”以及村级诊所“达标药房”的创评活动。
3、鼓励和引导城区有条件、有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开展药店连锁或药品配送业务,形成渠道统一、供应及时、价格实惠、安全有效的新型供应网络。
4、积极推动乡村零售药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报销定点单位,以形成零售药店与农村诊所的合理竞争。
(五)强化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大稽查”联动机制。
1、进一步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扩大药品抽验覆盖面,加大药品靶向性抽验力度,增强药品快检车运行效果,形成较为完善的药品质量技术监控网络。
2、加强对稽查案件的管理,争取率先建立和使用案件处理系统,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案源共享、程序透明。
3、建立并严格执行市、县两级联动办案机制。市局将重点抓好协同办案、案情信息发布、联动办案激励等工作,努力构建全市“大稽查”格局。
二、认真组织开展人民满意行政执法单位创建活动,提升队伍整体综合素质,确保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出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等相关制度。明确领导职责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提升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年初,市局党组下发加强全系统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后,各县(市、区)局党组、市药检所领导班子要据此制定相关的规定,提出可行的实施办法,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坚强领导集体。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深入实施公务员法,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做好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与培养,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领导实职。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对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大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遵规守纪、依法行政。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层级管理,保证政令畅通。坚决查处各种违法乱纪案件,及时处理损害群众利益、损害系统形象、损害工作大局的人和事。
4、继续深入推进争先创优活动。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岗位标兵”、“忠实卫士”、“稽查能手”、“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等评选和宣传活动,营造个人争当先进、单位争创典型、全系统争先恐后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推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助推器,全面提升系统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系统形象。至今年年底,除袁州区局外,各单位均要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已是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的,要积极申报市级或省级文明单位。
2、加强系统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机关,增强全系统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按照培育“领导有正气、干部有士气、部门有生气、系统有名气”的“四有”集体的要求,精心提练符合宜春实际、富有系统特色的核心价值理念。要通过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逐步形成富有生机、富有凝聚力和富有特色的和谐文化,展现宜春食药监人的良好精神风貌。
3、加强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事项操作规程,努力做到“言行有规范、办事讲规则”,逐步形成秩序井然、程序规范、方法科学、阳光操作的管理机制。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管理规定。实行案情通报制,坚持重大案件合议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化自由裁量权,明确执法办案程序,坚决杜绝“单人执法”“茶楼谈案”等现象。
2、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典型案例研讨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办案的经验交流工作,促进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的提升。
3、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明确执法各环节的岗位职责,建立并执行办案主办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执法监督检查、重大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比等多项举措,不断加强内外监督,杜绝“人情案”和“权力寻租”等现象。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产业发展举措,提升医药产业规范化发展水平,确保全市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立足扶正祛邪促发展。
1、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坚持从严监管,依法严厉惩处制假售假者。
2、注重培养和大力宣传诚信守法企业典型,采取措施扶优扶强合法企业。
3、通过提供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和行业交流平台等措施,帮扶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帮助袁州医药工业园的发展壮大。
(二)致力事前监管促发展。
1、积极探索有效的事前监管方式。年初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通报年内主要监管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意见,促使各相关企业变被动检查受罚为主动整改规范,力求把违规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强化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全面推行驻厂监督员和质量授权人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做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都有明晰的责任内容和明确的责任人。
3、从源头上解决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安全隐患问题。在药械生产企业的关键部位设置监控设备,实行动态监管和远程监控。深入开展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切实解决不按核定工艺、处方组织生产等问题。加大对企业购进原辅料和在库成员的监督抽验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优化政务环境促发展。
1、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2、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行服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3、强化服务功能,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与服务方式,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收费、发证等工作均集中到局机关驻市经济发展服务 中心窗口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杜绝“两头跑”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