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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药品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0-3-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监察室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月23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正式颁布实施,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作出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央颁布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中央和省委强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乃至每一个干部职工,手中都或多或少地握有公权力,都应该毫无例外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都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来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才能以队伍的安全可靠来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可靠的保证。为此,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方面先行一步、学深一点,为其他党员干部职工作好表率;其他党员干部职工也应自觉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深刻掌握《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坚持在日常工作中不踩“高压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贯彻实施的前提是认识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根据市局党组的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六个一”活动,即:人手拥有一册《廉政准则》,每个党支部开展一次《廉政准则》专题学习会,组织开展一次《廉政准则》学习征文活动,出版一期学习板报,举办一期专题讲座,举行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验(具体安排见附件)。通过上述学习宣传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使《廉政准则》人人知晓、入脑入心,从而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和身处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52种禁止行为,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廉政准则》明文禁止的各项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行政、阳光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要根据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要求,牵头组织好机关各科室、市药检所分析、找准在制度制订、制度落实、权力制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有效约束的配套措施,不给“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留下空间,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部职工,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加强督促检查,大力推动《廉政准则》的全面落实。市局党组决定将《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细化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评以及干部考核的指标,年底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将组成督查组,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贯彻落实情况。在今后督查工作中,将坚持监督检查从严、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坚决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人和事。
 
                            0一0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廉政准则 学习 贯彻 通知       
抄 报:市纪委、监察局,省局纪检组、监察室        
抄 送: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印发
                                                           共印32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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