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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各县(市、区)局2009年度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药品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0-1-1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
           
  
关于印发《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各县(市、区)局
2009年度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各县(市、区)局2009年度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实施。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作考评 2009年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各县(市、区)局
2009年度工作考评方案
 
为继续在全市系统弘扬“创特色、争一流”的良好风尚,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市局决定对各县(市、区)局2009年度各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考评。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科学监管理念的要求,围绕省局提出的“两个安全、一个有作为”的总体要求和市局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形成客观科学、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形成竞争激励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系统各项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二、考评方式
本着从简便捷、突出重点的原则,2009年度工作考评主要采取非现场考评方式进行,分以下步骤完成:
(一)县(市、区)局于2010年1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县(市、区)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给予的经费支持材料;
2、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批示材料;
3、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领导班子及其办公室形成的关心、重视、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文件材料; 
4、卫生局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列入对医疗机构的年度工作考评内容的文件材料;
5、单位获县级以上奖励的文件或证书证件材料(起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
6、单位特色工作申报材料(每单位申报1项,材料不超过2000字)。
(二)各有关科室于2010年1月18日前根据考评内容提出相应的评奖建议及情况说明。
(三)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抽访5名监管相对人,重点考察各单位日常监管覆盖率及监管相对人的满意度。
(四)市局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县(市、区)局和各科室意见以及电话访查情况,提出获奖建议名单报党组研究确定。
三、考评内容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80分)
1、药械安全监管工作(50分)
1)药品注册安监工作(10分)
2)药品流通监管工作(10分)
3)医疗器械监管工作(10分)
4)稽查工作(10分)
5)电话访查日常监管情况及满意度(10分)
2、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30分)
1)政府重视程度(5分)。
2)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3分)。
3)是否印发了《食品安全状况报告》(2分)。
4)是否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要点》(3分)。
5)宣传食品安全法情况(3分)。
6)节日专项检查情况(3分)。
7)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剂(4分)。
8)食品安全整顿工作(5分)。
9)食品安全信息采用情况(2分)。
(二)争取党委、政府支持10分)
1)县(市、区)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支持(5分)
2)县(市、区)四套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5分)
(三)特色工作(10分)
在各单位申报的特色工作材料的基础上,由市局党组研究确定等次,其中一等2项,得分10分;二等3项,得分9分;三等4项,得分8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综合先进单位的资格,且主要领导不能参加评先评优(单项先进除外):
1、因工作不力,受到市局5次以上通报督办的。
2、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伤害事故认定有责任的以及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伤害事故的。
3、在当地机关效能年建设年终考评中排名最后三名的。
4、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因财务管理不当被当地审计、检察等部门施以处罚的。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办法
1、集体综合奖:9个县(市、区)局中评出4至5个先进单位。由人事教育科综合各科室相关评比项目的等次后提出获奖单位建议名单。
2、集体单项奖:拟设置5个单项,每个单项评出3至4个先进单位。
①稽查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由稽查科实施考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考评依据:人均办案数、人均罚没收入。
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单位评比,由注册科实施考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考评依据:完成市局下达的监测报告任务数;截止2009年12月15日被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采用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例数。
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先进单位评比,由器械科实施考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考评依据:完成市局下达的监测报告任务数;截止2009年12月15日被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采用的不良事例监测报告例数。
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由办公室实施考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考评依据:完成市局2005年文件中明确的信息宣传报道任务;根据2005年文件规定办法计算出的信息得分数;新闻宣传稿的刊用情况。
⑤行政效能先进单位评比,由效能办实施考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考评依据:各单位完成中心工作、紧急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时限,主要包括:①药品紧急查控数据的上报情况;②稽查数据统计上报情况;③防治H1N1药品经营质量监督情况报表;④“光明·微笑”工程专用药械监管情况报表;⑤《中国药典》和《中药炮制规范》征订情况;⑥各项总结、计划上报情况。
3、个人奖项(分三个层次):
①全市系统先进工作者(12-15名):各县(市、区)局和市食药检所在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并报送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市局拟评奖人员由局党组根据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以及平时工作情况直接确定。
②稽查先进工作者(5-9名):各县(市、区)局提出候选名单并报送稽查工作先进事迹给稽查科,稽查科再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③局机关先进工作者(5-9名):拟评奖人员由局党组根据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以及平时工作情况直接确定。
原则上,以上三个奖项不与考核优秀者重复
五、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冷社联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考评工作由人事教育科综合协调,各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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