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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关于糕点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信息来源:药品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9-11-1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关于糕点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赣食药监察〔2009〕13号),现将《卫生部关于糕点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2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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