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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公开选拔录用干部的通知

信息来源:烟草专卖局   发布时间:2008-5-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人劳科
           
  

 

 
 
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关于公开选拔录用干部的通知
 
市局(公司)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局(分公司):
为加强市局(公司)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市局(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烟草公开选拔录用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宜春烟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把具有真才实学、有文化、懂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建立一支年富力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选拔岗位和范围
选拔岗位:副科级岗位4名,其中行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专卖监督管理科副科长1名,县级局(分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各1名。市局机关管理岗位8名,其中文秘岗位2名(办公室、专卖办各1名),督察岗位1名,纪检岗位1名,财会(审计)岗位2名,营销岗位2名(品牌培育、采供各1名)。
选拔范围:全市烟草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选拔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二)资格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大专的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有3年以上烟草工作经验。
4、竞选副科级岗位的县级局(分公司)人员应在股级干部岗位工作3年以上,市局(公司)人员应为科员以上。
5、身体健康。
(三)具有选拔岗位所确认的其他条件:
文秘岗位须中文系大专以上或其他专业的本科生。
纪检岗位须是中共党员。
督察岗位须具有2年以上网建工作经验。
财会(审计)岗位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在该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财会专科及财经本科毕业。
营销岗位须具备中级营销员资格,具有2年以上营销工作经验。
县级局(分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应分别在专卖工作岗位或网建营销岗位工作3年以上。
以上岗位工作人员都应具有国家计算机一级水平。
四、公开选拔录用领导小组
为保证公开选拔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公开选拔录用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义强,副组长:徐建春、李水根、温娓媛,成员:蓝玉、胡文、王晶娜、聂卫民、张亚萍、李斌。
五、选拔程序和办法
1、公示所要选拔的岗位。
2、推荐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者均可报名,鼓励个人自荐并征得单位同意或由单位推荐,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由市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认定,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4、笔试。由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统一组织笔试试卷,采取闭卷方式,每个职位取前5名进入面试。笔试考试范围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专用教材[2007]《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部分是十六届六中全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公文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和2007年省、市局领导的工作报告。
5、面试。由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组成面试答辩考评组。面试范围包括笔试和所须专业内容。竞岗演说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评组进行面试答辩评分。每个职位取前3名进行考察。
6、组织考察。由市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入围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入围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一贯表现等情况。
7、决定录用。市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录用意见,报市局(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录用公示。
8、公开选拔录用人员,按照程序和规定予以录用并实行试用期一年,如不胜任工作者,原则上退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3月2日截止。笔试时间:3月17日上午9:00,面试时间:3月21日上午8:30,地点:阳光酒店七楼。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报名表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市局人劳科(各县市局到综合办)报名,各县市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后,于3月2日前统一上报市局人劳科。
 
附件: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选拔录用干部报名表
 
 
 
 
 (此件可上网)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选拔通知
 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07年2月15印发
 打字:黄晓婷         校对:黄嘉        (共印 30 份)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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