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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机构的通知

信息来源:烟草专卖局   发布时间:2009-4-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人劳科
           
  

中共江西省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委员会文
 
 

 
 
 
 
 

宜烟党〔2009〕4号
 
 
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机构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精神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为开展好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局(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长:詹国华(党委书记、局长、经理)
常务副组长:温娓媛(党委成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徐建春(党委成员、副经理)
李水根(党委成员、副局长)
 员:张亚萍(党委秘书,办公室主任)
 玉(人劳科科长)
 斌(纪检监察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周小英(机关党支部书记、人劳科副科长)
 忠(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信息中心主任)
 震(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
刘晓峰(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
主要任务:负责对市局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加强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工作。
二、市局(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温娓媛(兼)
常务副主任:周小英
主要任务: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拟订工作;做好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编发和归档工作;做好各种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专题调研和研讨的组织协调工作;掌握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好指导督查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和简报编发;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满意度测评和总结工作。
三、市局(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三个组
(一)宣传材料组
职责: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拟订工作,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编发和归档工作,各阶段材料及有关信息的上报工作,与上级指导组联络,专家(教授)讲座的邀请;学习实践活动宣传,编发活动简报。
负责人:张亚萍、周小英
(二)政策研究组
职责:负责专题调研和研讨。
负责人:蓝玉、熊震
(三)督促检查组
职责:负责各部门、党支部活动督查;学习实践活动的满意度测评。
负责人:李斌、胡忠、刘晓峰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机构 科学发展观 通知
 江西省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3印发
 打字:黄晓婷         校对:周小英       (共印 15 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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