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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人民政府201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0-2-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宜春市人民政府201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政府2010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十分繁重,各有关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凡有起草任务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精干得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文稿质量,及时向市政府呈报送审稿。对计划外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受理。政府法制部门要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加强督促、指导,从严审核把关。
 
 
 
二O一O年二月八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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