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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4-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政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宜春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宜春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部署,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08年汛期我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56起,其中重要地质灾害43起。按地质灾害类型分,滑坡25起,崩塌28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2起。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损坏76间,倒塌40间,死亡5人,受伤2人,损坏农田172亩,直接经济损失393万元。
2008年我市地质灾害的特点是发生灾害的区域比较集中,主要发生在袁州区境内,56起地质灾害中就有42起发生在袁州区,其中有2起地质灾害规模较大损失较严重。一起是袁州区水江乡上洞村亭子组山体滑坡,造成倒塌房屋12间,损坏房屋14间,损坏农田100亩,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另一起是袁州区天台镇环溪村双坑组山体滑坡,造成倒塌房屋5间,损坏房屋2间,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列入省市监管的129处地质灾害危险点中有2处发生活动迹象,损坏房屋1间,造成经济损失6万元。其余127处危险点未出现明显变化。
二、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宜春市气象局“宜春市2009年3-9月短期气候趋势预测”分析:2009年汛期(4—6月)总降水量略偏多,为正常年景。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和内涝。汛期总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预计汛期总降水量为750—850毫米(多年均值为746毫米),为正常略偏多年。汛期结束期全市略偏早,在7月上旬初。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09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结合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预计我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范围、规模、危害总体上接近或高于常年。地质灾害总趋势是:4月至7月上旬,特别是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降水集中期,受突发性强降水及山洪影响,丘陵和山区的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边坡、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旅游景区(点)高陡岩体等地段,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的沟谷狭长、坡面汇水面积大、物源丰富的地段,容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市已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可能出现异常或形成地质灾害。8月至10月下旬如出现干旱,将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在地面塌陷易发区、次易发区和采空区,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因此,2009年我市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的范围、规模和危害可能高于常年。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三、全市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护区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全市本年度地质灾害划分3个重点防护区、2个次重点防护区:
1、万载县北部—铜鼓县—宜丰县—奉新县—靖安县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2、明月山风景名胜区、袁州区西北部—万载县南部和西部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3、袁州区西村—宜春市城区—彬江—高安市南部—樟树市北部—丰城市北部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区;
4、丰城市南部—樟树市东南部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护区;
5、袁州区北部—万载县东部—上高县大部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护区。
(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2009年全市列入省、市、县三级监控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有730处。按险情等级分:特大型4处,大型3处,中型 44处,小型 679处;按规模等级分:大型21处,中型63处,小一型113处,小二型533处;按区域分布:樟树市15处,丰城市12处,奉新县31处,高安市8处,靖安县40处,上高县4处,宜丰县64处,铜鼓县219处,万载县53处,袁州区260处,明月山风景名胜区24处。需列入省、市级《防治方案》监管的有130处,其规模、危害和分布情况详见附表四。
(三)重点防范期
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7月上旬前期,如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可能延长到8—9月;地面蹋陷重点防范期为8月至10月。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
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是:发生地质灾害时,力求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县(市、区)和重点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全市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城镇规划区、新农村建设、工矿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区、风景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二)开展汛前排查制定本年度防治方案
汛前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划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确定本年度重点监测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根据排查情况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辖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重点防护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将防护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人。
已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县、市、区,要根据施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还没有印发应急预案的,要在今年汛期前印发实施;对本辖区内的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危险点,有关部门要编制专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三)继续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1、监测点和网络的设立。经对全市已发现的730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核查,按照其稳定性、险情级别、成灾概率等因素为确定监测点的原则,共选定130处列入省、市级《防治方案》进行监管,其中滑坡(崩塌)监测点116处,泥石流监测点5处,地面塌陷监测点9处。由监测点所在县市区负责规划落实,有关乡村分点组织监测小组进行监测。
2、监测方法与监测内容。设立的监测点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监测:一是设置固定标志监测;二是直接目测监测。两种方法均实行定人、定点、定期、定责观测。监测内容包括定量观测:主要利用设立的监测标志观测地面裂缝、墙壁裂缝的水平和垂直变形值;定性观测:主要观测泉水变化(如突现、消减、涌沙、浑浊等),灾害体裂缝变化(增多、加大、变形、掉块等),灾害体附近环境变化(房屋开裂、变形、动植物变态、地声地动等)。
3、监测时间及加密要求。汛期每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为固定监测日,每月监测6日。暴雨期间要加密监测,每天至少1次;连续暴雨,每天至少2次。地面塌陷在暴雨期可不必加密监测。
4、监测网络管理及运行
全市以各级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为骨干、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市、县两级监测机构,侧重搞好监测工作的督查指导、资料汇总和信息处理;乡村两级监测机构主要负责监测预报和督查管理。各级监测机构建立定人员、定岗位、定任务、定责任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各项监测工作制度,及时向同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监测机构报告灾情险情。
(四)健全各项制度做好预防预报工作
1、健全地质灾害防灾制度: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汛期持续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名单、值班电话,以及联系方式。
2、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山区城镇和农村高陡切坡地段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特别要注意地质灾害易发区新近切坡地段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告知当地群众、村委会、乡镇或建设单位,指导、督促做好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逐点制定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措施,制作“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3、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全市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条件的应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以遏制、减缓险情;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通知、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对危害性较大、工程治理不合算的危险点,要限期险区居民搬迁;属异变、临界级险区居民,汛期应异地居住避让,力求发生灾害时无人员伤亡。
4、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全市各级国土资源(地质矿产)、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配合,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保证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快速传递到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
(五)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和险点应急工程治理正常进行,尤其搞好重要灾害危险点监测标志和警示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各县(市、区)在安排年度防汛经费时,要明确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经费数额,或从地方财政中另行安排一定经费,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
(六)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今年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岗位上的各级领导、乡镇村组干部、监测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开展农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宣传,大力提高防灾责任人和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应对灾害的自救与互救能力。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范围内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附件:
一、全市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责任表
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规模分级数据参照表
三、宜春市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统计表
四、省、市监管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一、全市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责任表
 
责任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全市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丁高胜
副局长
3224062
13907959912
3239475
袁州区
袁州分局
唐仁勇
副局长
7028712
13879502869
7028616
樟树市
樟树市地矿局
李国强
副局长
7332734
13979557828
7332179
丰城市
丰城市地矿局
 成
副局长
6609916
13607957187
6609912
靖安县
靖安县国土资源局
王小平
副调研员
 长
4653706
13607950686
4662402
奉新县
奉新县国土资源局
刘斯贵
 长
4616988
13907953816
4618466
高安市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陈建国
 长
5281036
13907950839
5282728
上高县
上高县国土资源局
赵彦平
党组书记
副局长
2502988
13576177188
2511105
宜丰县
宜丰县国土资源局
丁继平
 长
2765708
13807956268
2765723
铜鼓县
铜鼓县国土资源局
黄柏林
 长
8711510
13707956725
8722077
万载县
万载县地矿局
阳久明
副局长
8823440
13970516368
8823440
明月山
明月山分局
袁升海
 长
7051818
13907950255
7051819
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规模分级数据参照表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参照数据
灾情险情
分级
死亡人数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受威胁人数
(人)
潜在经济损失
(万元)
小型
3
100
100
500
中型
3-10
100-500
100-500
500-5000
大型
10-30
500-1000
500-1000
5000-10000
特大型
30
1000
1000
10000
 
 
 
 
地质灾害规模分级参照数据
类  型
大 型
中 型
小一型
小二型
崩塌滑坡泥石流
100万m3
10-100万m3
1-10万m3
1万m3
地面塌陷
100m2
10-100 m2
10 m2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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