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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打字企业变更的备案

信息来源: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2009-12-1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版权科(行政服务科)
           
 事项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 范围: 经批准设立的复印打字企业
 办理条件: 经批准设立的复印打字企业
 申办材料: ⒈《江西省印刷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备案表》1份:须载明变更的理由和具体事项;
⒉原《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⒊其他有关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审查材料-行政服务科审批-窗口办结出件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60元/证
 附  件:
 承办机构: 市新闻出版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宜春市文体路220号
 联系方式: 07953585595
 监督电话: 0795358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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