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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无线电管理局领导分工

信息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3-2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无线电管理局
           
  
晏建军(副局长):
一、 主持市无线电管理局全面工作。
二、 贯彻执行有关信息产业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三、 审查、上报、批准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组织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 组织检查无线电、非电信设备产生的有害电磁辐射,责成使用单位限期消除有害干扰。
五、 协调、处理本市与相邻有关无线电管理事宜。
六、 负责向厅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有关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
七、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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