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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无线电管理局领导分工
信息来源:
无线电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8-3-28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宜春市无线电管理局
晏建军
(副局长):
一、 主持市无线电管理局全面工作。
二、 贯彻执行有关信息产业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三、 审查、上报、批准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组织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 组织检查无线电、非电信设备产生的有害电磁辐射,责成使用单位限期消除有害干扰。
五、 协调、处理本市与相邻有关无线电管理事宜。
六、 负责向厅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有关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
七、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