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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台(站)呼号指配

信息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1-2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无线电管理局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和分配,并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配。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1)申请函;
(2)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大型无线电台站、微波站、雷达站等);
(3)申请人基本情况,人力资源状况,技术人员比例及现有通信资源状况;
(4)《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
(5)《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办理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无线电管理局窗口受理。先由申请人下载相关文件并填写,申请人向无线电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由经办人员转交无线电监测站负责同志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办理受理手续并网上、电话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在通过行政审查后,做出批准的决定,由局领导签发批准文件。
 办理时限: 12天
 收费标准:
 附  件:
下载附件:003.jpg


 承办机构: 宜春市无线电管理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市行政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局窗口(每周星期一)办理
 联系方式: 0795-3212469
 监督电话: 0795-3212377
 网上咨询: http://www.jxdii.gov.cn/yichunWGJ/
 网上办理: http://www.jxdii.gov.cn/yichunWGJ/
 状态查询: http://www.jxdii.gov.cn/yichunW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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