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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2注册)
信息来源:
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8-6-24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1、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8、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
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审查材料——需单位领导审批——窗口办结出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2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的函》(财综字[1999]第176号)财综字〔1999]第176号 医师执业注册费:25元/人
附 件:
下载附件: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doc
下载附件: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doc
承办机构:
宜春市卫生局医政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证大厅):3216730
联系方式:
0795-3216730
监督电话:
0795-3222479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