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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0-3-1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2010年,全市医政工作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10年全国医政工作要点和全市卫生工作重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核心;以完善医政管理制度体系、准入体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为基础;以规范医院管理、强化医院监督为抓手;以缓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看病贵、看病难和看好病为目标;积极推动各项医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医政工作任务。
  一、积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稳步推进医改有关工作
  (一)积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积极落实《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准备;成立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指导组,开展相关政策调研和相关基线调查,积极抓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单项试点工作;完善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意见,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加强对组织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至少在6家医院(含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专科医院、大型厂矿医院和民营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评估改进体系,为在全市推广积累经验。
  (三)深入实施“光明·微笑”工程。认真总结工程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工程组织领导,做好患者筛查和手术,完善工程信息资料,核报工程补助经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今年5月1日前实现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的目标,探索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医院数字化建设试点。稳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推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探索医院电子病历试点,开展数字化医院试点工作。
  (五)探索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励高年资医师到基层服务,促进医学人才合理流动。
  (六)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对本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覆盖率达到15%,管理合格率达到90%。
     二、全面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急救中心(站)的管理和硬件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治能力。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和采供血机构建设,完善市中心血站、市传染病院和10家县(市)传染病区的建设。
  (二)强化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确保2010年全市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建设标准。
  (三)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加强以“三基三严”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临床基本技能大比武活动。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继续推行《住院病历评分标准(修订版)》,强化病历内涵,开展全市病历质量评比活动和技能大比武活动。启动 “走进西部”万名县级医院医师培训项目。
  (四)积极参加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活动。从今年起,卫生部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到201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300所“省级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县以上医院积极投身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力争我市有更多的医院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
  (五)启动“诚信民营医院”创建活动。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诚信民营医院”创建活动,按照省厅即将制定下发的《诚信民营医院评价标准》和实施方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获得“诚信医院”荣誉称号的单位在行业内予以优先支持,对失信民营医院或诊疗科目实行执业限制。
  三、加强机构、人员、技术等的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完善医疗机构准入,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严格对手足外科专科医院、不孕不育专科医院等即将颁布设置标准的审批;完善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文书和档案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开展对全市健康体检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大检查。     
  (二)完善科室设置准入,加强医疗机构科室建设。落实卫生部科室管理规范,指导医院加强重症医学科、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麻醉科、手术室与消毒供应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建设,积极落实上级卫生部门颁布的各类科室设置标准,开展科室准入管理,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三)完善医务人员准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组织做好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探索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加强医师、护士注册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配合省厅开展第二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完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技术合理开展。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制度,开展对卫生部首批第三类及我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的申报及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心血管介入、血液透析、经自然腔道内镜手术等技术的准入管理。
  四、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
  (一)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 活动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合理用药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围手术期、医院感染及临床用血的安全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1家医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统筹安排医院评审、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避免重复检查。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以临床路径为切入点,积极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和医疗质量点评制度。
  (三)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处方评价措施和公示方式,建立并逐步运行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监测系统,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度,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四)加强围手术期管理。根据《江西省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规范我市手术分级管理,开展围手术期管理专项检查。
  (五)加强急救中心(站)的科学管理。制定我市急救中心(站)管理办法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考核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适时开展院前急救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六)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达标验收工作,适时开展临床检验技能大比武活动
  (七)完善医疗广告和药械等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广告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医疗器械、耗材、奶制品、婴儿用品等进行的推销监督管理和打击工作。
  五、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培训。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工作,切实完善相关的预警制度、监管制度、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相关的诊疗安全管理规范,加大医院管理培训力度,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重点是医院的三项准入管理、诊疗规范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医疗纠纷处置等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全市医院管理职业化进程。
  (二)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开展医疗安全检查。针对 院感、血液等薄弱环节,加强对手术室、供应室、血透室、产房、新生儿室、内镜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管理,加强对产科、骨科、儿科、心脏介入治疗等高危专业开展检查,同步开展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专项督查。
  (三)积极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医疗纠纷管理,对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建立组织机构、配备人员、添置各种设施设备、规范投诉处理流程等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深入落实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医疗保险统保试点,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社会承担机制。积极开展医疗纠纷处置调配,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更新、细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评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六、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
  (一)强化血液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二个办法、三个规范”和《江西省血液及原料血浆工作管理办法》,定期开展采供血机构执业检查,保障采供血(浆)安全、规范。
  (二)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强化质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宜春市中心血站和宜春市上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采供血(浆)软硬件建设,严格采供血管理、规范体检、采血(浆)、检验、质控、贮存、运送等采供血工作,实行采供全过程监管。
  (三)积极强化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组织、宣传和发动,改进无偿献血工作方法,强化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举办全市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
  (四)开展血液检测新技术试点。适时开展采供血机构核酸检测试点工作,缩短艾滋病人血液检测的“窗口期”,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
  (五)开展血液管理知识培训。尤其是要开展临床科学用血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科学用血水平。
  (六)强化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切实完善医院输血科(血库)管理制订,改善软硬件条件,提高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水平,保证医院临床用血安全。
  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宜春市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办法》的各项措施,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二)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强化基础护理,切实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在全市开展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组织开展“示范医院”、“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三)贯彻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病房临床护理服务,强化护理安全措施。探索护理人员分层级使用。
  (四)开展护理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全员技术练兵竞赛工作。
  (五)在全市护理工作者中开展评先选优工作,表彰一批先进个人。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卫生部6项医院感染行业标准,开展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达标验收活动和医院感染专项检查,适时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工作。
  八、统筹其它各项医政工作,全面完成医政工作任务
  (一)加强康复医学管理。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学科建设,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提高我市康复医学发展水平。积极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救治、防聋治聋等公益性项目工作。
  (二)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认真做好《戒毒法》和《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戒毒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三)组织开展征兵体检工作。健全江西医院协会分支机构,充分发挥协会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加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认真组织重大事件医疗保障工作。
  (五)抓好执业医师执业和医师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
  (六)抓好卫生下乡和对口支援工作,三级医院要对不少于三家二级以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院要对不少于三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员免费培训、制度建设、适宜技术推广、人员下乡帮扶、设置资金投入上开展对口支援。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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