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措施。
2、贯彻执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指导全市外经贸体制改革和国有外贸企业的改革。
3、研究拟定和执行外经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和结构等调控建议;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
4、配合国家外经贸部和省外经贸厅依法负责我市对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5、执行省、市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配合省外经贸厅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管理涉及国家出口管制的有关事务,指导、协助进口单位申领外国对华出口所需最终用户证明,协助省外经贸厅负责出口管制产品和技术出口的审核,协助出口单位申领与防扩散有关的许可证。
6、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动态;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和执行我市招商引资的管理规章;研究拟定我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按规定办理审批外资企业的设立,监督检查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负责招商引资计划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7、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及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强化招商引资目标管理。
8、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情况调度,协调有关方面解决签约项目落实中的问题。
9、归口管理我市对外援助,执行我国对外援助政策、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情况,审核申报援助项目、专项优惠政策、专项基金等。
10、负责我市国内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规章,拟定和执行我市国内外经济合作政策、规章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
11、参与我市外经贸和招商引资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和招商引资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报务,负责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12、执行国家的多边经贸政策,掌握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在我市的实施情况;管理多、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和国际组织对我市技术合作事务。
13、负责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计划、管理规章。
14、按国家制定的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标准进行管理,承担资格的初审及上报工作;管理外商驻我市代表机构、外省驻我市外经贸办事机构;宏观指导我市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和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研究拟定举办上述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
15、负责与外经贸部驻外经商参处(室)及国家进出口商会的联络工作;指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宜春支会、中国中际商会宜春商会、宜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学会工作,负责境外客商投诉受理。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