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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宜春市部分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物价局收费科   发布时间:2008-8-1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收费科
  
宜春市保安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保安服务费的报告》收悉。市价格认证中心对你公司进行了可行性成本认证。经研究,同意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标准,“进驻守卫、巡逻保安”收费调整为850-1050元/人·月。其它保安服务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你公司在收文后速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做到亮证收费,明码标价,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审验。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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