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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市创新学校等四所民办学校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物价局收费科   发布时间:2008-8-1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收费科
  
丰城市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报丰城市创新学校等四所民办高中学费和住宿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上报的四所民办学校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创新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7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50元。
2、剑丰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7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00元。
3、江西春波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习武费每生每学期3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50元。
4、东煌外语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50元。
上述民办高中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外,其它代收费比照公办高中收费政策执行,但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取。
此复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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