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调字[2008]33号)以及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结合宜春调查队系统的工作实际,经队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以推动宜春调查队系统各项工作有序和规范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着眼长效的原则。以提高工作绩效、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党员素质、提升统计形象为主要内容。从加强思想教育、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以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手段,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工作作风,促进机关“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计调查干部队伍,推动统计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统计调查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此次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在全市调查队系统广泛开展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机关行为,提升队伍素质,实现统计调查工作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节约型、廉政型机关建设。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我们统计调查工作之中。
(二)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要在全市调查队系统建设制度规范、办事负责、作风严谨、行动快捷的工作作风,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领导满意,社会满意,群众满意。
(三)机关行为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级调查队的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职务行为,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各司其职,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
(四)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调查队、各科(室)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要提倡上下级统计调查部门之间、各科(室)之间沟通顺畅,协调配合密切,各种行政、业务信息资源得到整合、共享,进一步提高我市调查队系统的办事效率。
(五)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每一个干部都能做到爱岗敬业,胜任本职,政治、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得到提高。
(六)统计调查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系统组建伊始,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都处于整合和初创阶段,通过本次活动,努力加强全市调查队系统的各项建设,促使调查队系统各项工作全面走上正轨,努力提升我市统计调查工作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领导工作。
组长:舒建鸿
副组长:赖建军 屈章勤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主任:屈章勤
副主任:吴德明
成员:周可可 袁洁 彭绍平
四、方法与步骤
此次学习教育活动,从六月份开始,八月底结束。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准备和学习动员(6月中旬-7月上旬)
1、制定方案(六月中旬前)。由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6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明确此次学习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原则、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
3、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专题讨论。就如何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队伍素质、促进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推动我市统计调查工作全面发展展开讨论。在讨论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调查队、各科(室)要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
4、骨干培训。通过骨干培训的形式举办培训班,通过学习、理论研讨等形式,武装头脑,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方式方法。
(二)学习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
1、认真组织。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学习《科学发展观》有关学习材料、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法规。
2、学习要求。组织学习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宣讲、专题辅导、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每个干部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读书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心得体会1_2篇。
3、时间安排。在活动开展期间,每周安排半天的学习时间,重点学习党的“十七”报告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论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除集中学习外,每个干部要进行自学,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
4、开展专题讨论。讨论题:联系统计调查工作,谈谈如何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如何抓好全市调查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如何保证此次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怎样规范科室管理,提高工作绩效?
5、组织干部职工收看科学发展观、公务员教育方面的电影、录像及反腐倡廉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自查自纠(7月中旬-8月10日)
各县(市、区)调查队、各科(室)以及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查找各自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个人要进行自查自纠,在查找本单位、本科室存在问题和自我教育的基础上,自我查摆、自我整顿、自我提高。做到“五查、五看、五比”,即:查思想作风,看认识是否提高,比精神状态是否好转;查学风,看学习态度是否端正,比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否提高;查工作作风,看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比工作业绩和成果是否一流;查领导作风,看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是否强化,比凝集力和感召力是否增强;查生活作风,看情趣是否健康,比个人品行和道德修养是否高尚。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找准差距和问题(7月20日前)。各县(市、区)调查队、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法规,查找差距。宜春市队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对有严重违反《公务员法》及有关法规行为的,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5-3259590。
(2)撰写自查自纠材料(7月20日前)。在认真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回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对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深入检查自已是否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漠视群众、脱离实际,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不良作风,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3)开好专题民主评议会(7月30日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每位同志都要按照学习要求准备好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及自查自纠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进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评议意见,再次认真修改好个人和科室的自查自纠材料,于8月5日前报本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
(4)制定整改措施。各县(市、区)调查队、各科(室)要在查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广大干部职工要在自我剖析中查摆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目标和方法,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于8月10日前报本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
(5)落实整改任务。各县(市、区)调查队、各科(室)整改措施制定后,要强化整改任务落实、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于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需费时日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出题目,深入调查研究,制订方案,积极整改;有些因客观条件限制,目前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给大家解释清楚,作认真负责的交待。
(6)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各县(市、区)调查队、各科(室)把制定的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坚持边学习边整改,以学习带动整改,以整改促进学习教育。
第四阶段:活动情况的督查与总结评比
为保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宜春市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县(市、区)调查队在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和自查自纠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
(一)检查内容
1、是否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篇目,学习笔记是否达到规定字数,心得体会是否达到规定篇数。
2、是否撰写自查自纠材料(包括个人和科室),有无实质性内容,剖析是否深刻。
3、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怎样。
(二)检查方式
1、全面检查。要求上交有关材料,如:自查自纠材料、整改措施、总结等。
2、抽查。如:抽查部分干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
3、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测评。
(三)总结评比(8月)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结束后,各县(市、区)调查队、各科(室)要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8月20日前报市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市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全面总结,报总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宜春市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队、各科(室)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先进单位(科室)和先进个人。同时,对个别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过程中表现差、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点名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一项战略性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是全面加强全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关系统计调查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广大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学习教育活动中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这次活动的各项任务,达到预期的效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调查队在6月20日前也要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调查队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科室)“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学习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做到“七个带头”,即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开展讨论发言,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写好自查自纠报告,带头开好民主评议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3、统筹兼顾,搞好结合。
当前,统计调查工作任务繁重。要妥善处理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争做合格公务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要紧紧围绕本单位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来安排、来开展,要与本单位业务工作一同来考虑、来督促,要把业务工作的成绩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方面来考察、来衡量,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效真正落实到促进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