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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08-10-13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zhengzc
关于刘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科(处)、市政法干校:
经研究决定:
刘敏同志兼任宜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谢平同志兼任宜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二○○七年九月六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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