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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为宜春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0-6-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宜春市司法局迅速组织召开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谢亦森和市长龚建华同志的重要讲话。并结合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了“四个进一步”贯彻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大服务跨越式发展力度,创造二个有利环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稳妥地抓好社区矫正试点的推广,以及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服务各类市场活动及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积极创造有利于发展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切实为科学发展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大服务和谐社会的力度,做到三个贴近服务。积极组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贴近群众、深入一线,把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问题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及时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及做好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时间段的法律保障,扎实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点建设,做到开发建设到哪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做到贴近服务难点,贴近服务重点,贴近服务热点。
三是进一步抓好三个拓展工作,加大服务民生的力度。拓展法律援助改善民生,继续发挥法律援助的这一强大优势,大力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延伸援助链条;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扩大援助对象,提升援助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拓展律师服务改善民生,鼓励我市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探索在法庭外和非诉讼活动中促使当事人和解的方法和途径,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
四是进一步强化“三个建设”,促使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力度。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巩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成果为重点,通过强化“三个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党的建设,大力提高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即机关干部、基层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宜春市司法局 钟智梁供稿)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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