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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10件实事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9-12-2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政治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三保,一弘扬”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宜春市司法局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主要载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的10件实事。
这十件实事是:(一)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团,全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二)加大司法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达到三个“30%”的目标。(三)组建法律顾问团,为重大项目工程、中心城区建设、经济开发区建设和明月山温汤风景区建设全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组织“公益律师”开展义务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推动全社会法制观念、法律素养、维权意识的增强。(五)加强司法鉴定的监管工作。实现司法鉴定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公正、公平性。(六)推进公证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公证质量,缩短办证时间,减免公证收费,为全社会提供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七)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法制氛围。(八)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主动介入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易激化矛盾的调处,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九)依托全市“扬帆培训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扬帆工程”实施,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率。(十)向社会公布《宜春市法律服务一卡通》。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委托人的基本权益和委托法律服务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受理投诉的有关事项。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做到每件必复,严肃处理法律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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