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会结束后,市司法局迅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会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全市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会结束后,我局迅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相关措施,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机关效能建设的认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快捷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好机关效能年活动
二是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们结合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实际,研究制定了《宜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活动范围和方法步骤。坚持做到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切实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做好其它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强化了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市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龙磊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组员。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系统广泛参与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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