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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就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8-9-2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2月1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在全市司法局长会议上强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今年司法工作部署任务的贯彻落实。要认清形式,把握大局,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司法行政工作全省一流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刘副市长就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水平和建设力度上,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工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司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工作研究部署,切实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制定政策给予倾斜,切实为司法行政机关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要加强经费保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要把司法行政经费保障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听取司法行政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一定要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财性[2008]11号文)的要求,有效解决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公用经费保障问题,努力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放松,需要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律服务队伍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纳入当地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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