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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局长会议暨总结表彰会在宜春召开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8-9-2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工作和表彰200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2月19日下午,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及总结表彰会在市司法局八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树才,市人大副主任王光前,市政协副主席黄文知,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市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司法干警及市局直属单位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今年司法工作部署任务的贯彻落实。要认清形式,把握大局,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司法行政工作全省一流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立足“五个狠抓”,确保“五大成效”狠抓司法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平台;狠抓保障职能提质,不断优化法律服务;狠抓体制机制创新,促使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要强化举措,创新机制,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动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以党委,政府工作为大局,为中心。要积极努力,争取主动,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为构建和谐小康宜春作出新贡献。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龙磊针对2008年全市行政系统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为目标,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二是要以创建和谐平安宜春为核心,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工作,推进维稳机制建设。三是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四是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中心,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是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强化改革创新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形象建设。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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