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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证处便民利民措施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8-3-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
           
 事项依据:

宜春市公证处便民利民措施

 

一、实施首问负责制,首先接待的公证人员负责解答办理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二、办理公证无双休,双休日和节假日可以提前预约,指派专人负责办理。

三、开展社区服务,为群众提供公证咨询和办证服务。

四、实行公示制度,让公证服务秩序、收费等工作公开、透明。

五、坚持依法办证,公开办证程序,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接待,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六、优先受理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公证服务,并对属于法律援助对象,实行减免公证收费。

七、提高办证效率,及时快捷为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简单公证当天办结,需调查核实的公证一周内办结。

八、实行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或特殊情况的群众实行上门服务办证。

九、对重大公证事项,实行证后回访,以保证公证质量。

十、认真受理投诉申诉,在复查的基础上,及时向当事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宜春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0795-3222259
 监督电话: 0795-3234604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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