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阅读正文

关于明确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能组组成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农办   发布时间:2008-9-2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关于明确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各职能组组成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能组组成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职能组组成
    (一)综合组:9人(市委宣传部1人、农工部2人、市农业局1人、林业局1人、水利局1人、建设局1人,打字员和驾驶员各1人)。
    (二)产业富民和新型农民培育组: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产业富民工程由市委农工部、市人事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粮食局、林业局、工商局、扶贫办、供销社、商业管理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宜春办事处筹备组等单位参与;新型农民培育工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文化局、科技局、教育局、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与。
    (三)村庄整治(旧村改造)组: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科技局、卫生局、文化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单位参与。
    (四)文明和谐创建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综治办、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人口和计生委、广播电视局、文明办、电信宜春分公司、移动宜春分公司、联通宜春分公司等单位参与。
    (五)固本强基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委农组办、市人事局、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与。
    二、工作要求
    (一)综合组实行集中办公,所抽调人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其工资、福利、补助等由原单位发放,年度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打字员和驾驶员由办公室聘用,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列入办公室经费预算。
    (二)产业富民和新型农民培育组、村庄整治(旧村改造)组、文明和谐创建组、固本强基组等四个职能组,不集中办公,每个组由各牵头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即任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组长,由各组组长组织相关参与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各职能组的参与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固定1名得力的工作人员参与相应职能组的工作,并作为单位联络员。各职能组参与单位的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应职能组的工作,参加相应职能组召开的工作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方案,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督查、协调、调研和宣传工作。请各参与单位将参与职能组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按登记表(见附表1)的要求,于7月31日前报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联系人:李小银,联系电话:3231568,传真:3231568。
    (三)请各职能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和谐小康家园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宜发[2006]1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好相应工程的五年规划,于8月10日前报办公室综合组,联系人:李小银,联系电话:3231568。
    (四)各职能组要固定1名工作人员为职能组联络员,同时作为全市新农村建设信息员,负责本组新农村建设联络、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各职能组将联络员的姓名、单位及职务、办电、宅电、手机号码和电子信箱等情况,于7月31日前报办公室综合组,联系人:王莹华,联系电话:3231568,传真:3231568。
 
    附:各职能组参与单位人员情况登记表
 
宜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 件:
下载附件:附件.doc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