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 |
| 办理对象及 范围: |
凡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及符合易地安置条件的非我市入伍转业士官。 |
| 办理条件: |
安置条件:
一、退役士兵
1、服现役满2年的城镇义务兵;
2、入伍前为城镇户口(持非农入伍通知书)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转为城镇户口的;
二、转业士官
服满规定年限的三级以上士官。
三、易地安置转业士官
1、服役期间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迁的(未结婚);
2、结婚2年以上且配偶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已居住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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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材料: |
退役士兵需退伍证、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非农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父母单位证明,城镇户口证明等材料,转业士官需省退伍安置部门下达的《接收安置通知书》材料。 |
| 办理程序: |
一、退役士兵持退伍证、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非农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父母单位证明,城镇户口证明到入伍地市、县(市、区)退伍军人安置部门报到。
二、转业士官持省退伍安置部门下达的《接收安置通知书》到所指定的地方退伍安置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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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即时 |
| 收费标准: |
否 |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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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机构: |
优抚安置科 |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即时 宜春市秀江中路58号 |
| 联系方式: |
0795-3272964 |
| 监督电话: |
0795-3272631 |
| 网上咨询: |
www.ycmz.com.cn |
| 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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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查询: |
0795-3273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