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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民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信息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08-3-25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秘书科
宜春市民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结婚证
元/对
9元
赣价行字[1997]17号
2
离婚证
元/对
9元
赣价行字[1997]17号
3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元/对
9元
赣价行字[1997]17号
4
婚姻状况证明工本费
元/次
1元
赣价行字[1997]17号
5
社团登记管理申请费
元/件
10元
赣价行字[1996]63号
6
社团登记表
元/件
90元
赣价行字[1996]63号
7
社团变登记表
元/件
40元
赣价行字[1996]63号
8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
元/件
100元
计价格[1999]2115号
9
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费
元/件
40元
计价格[1999]2115号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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