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 阅读正文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所需提供的材料

信息来源:旅游局   发布时间:2008-7-1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一、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形式、经营地址: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变更事项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存档文件复印件;
3、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二、变更投资人: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
2、旅行社投资人变更申请书一份(如属改制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不需验资或评估的证明文件,提交改制报告);
3、旅行社股东转让协议书原件;
4、旅行社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如属改制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不需验资或评估的证明文件);
5、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新的旅行社投资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表;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变更事项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存档文件复印件;
8、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