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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换发所需提供的材料
信息来源:
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08-7-1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
2、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遗失的,还需提供遗失证明及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省级党报)上刊登启事,并提供报纸原件。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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