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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换发(变更)的条件

信息来源:旅游局   发布时间:2008-7-1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1、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期满的(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前的3个月内,持许可证到原颁证机关换发)。
2、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需要变更投资人、经营地址、企业形式、企业名称等许可证载明事项内容的。
3、许可证损坏的。
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在遗失之日起的相关规定期限内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启事,并提供报纸原件向颁证机关申请换发。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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