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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江西片)的通知

信息来源:旅游局   发布时间:2008-7-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综合业务科
           
 事项依据: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江西片)的通知》(赣旅人教字[2008]2号)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国公民
 办理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党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旅游行业职业道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性疾病。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首先要认真填写《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按照《报名表》的要求由本人所在单位(待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审核并盖章。 2、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注:体检内容必须涵盖皮肤、肝功能、乙肝六项和胸透等体检项目)。 3、报名人员在交纳《报名表》时必须在表格上贴4张同底1寸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注:含表上贴的1张)和所需考务费。 4、申请加试其它语种的考生要参加报名,并在《报名表》所填栏目中,写明要报考的语种,同时必须提交本人已取得的《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在外省获得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拟在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考生,必须凭导游人员资格证原件报名参加我省的《导游服务能力》考试(面试)。 7、所有加试的考生考试合格后,必须凭证书发放地所属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办理或已注销导游证的证明,领取新的导游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2008年4月1日-4月30日
 收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对尚未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普通话类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280元,外语类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320元;对已在我省取得普通话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每人收取120元;对已在外省取得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拟在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80元。
 附  件:
 承办机构: 综合业务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2008年4月1日-4月30日 办证大厅 336000
 联系方式: 熊芙萍
 监督电话: 0795-3270639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http://www.yctravel.gov.cn
 状态查询: http://www.yctrave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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