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市局将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老同志;革命烈士遗属;伤残军人;市级(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
二、走访慰问形式
走访慰问分市县两级进行。市粮食局负责走访市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粮食局负责走访本辖区国有粮食企业及事业单位。每个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原则上各慰问3—4名对象代表。
三、走访慰问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走访慰问组自行确定。
四、走访慰问经费安排
走访慰问时给每位走访对象慰问金300元,由各地自行安排。
五、有关工作要求
走访慰问组在走访时,要向走访对象表示慰问,对他们为新中国成立,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我市粮食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同时,要大力宣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粮食工作取得的伟大成就和人民生活的巨大变化,宣传全市粮食系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的积极成效,进一步激发全系统群众的爱国热情,为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赶超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各地各单位走访慰问情况,请于9月29日前报市局秘书科。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