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宜春交通稽征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人员招聘;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市交通稽征分局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市交通稽征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7.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市交通稽征分局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㈡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
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㈢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
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5-3272468 传真:0795-3269320
通信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山大道453号
邮政编码:336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宜春交通稽征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
宜春交通稽征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地址
|
|
传 真
|
|
|
电子信箱
|
|
|
法人或
其它
组织
|
名 称
|
|
|
法人代表
|
|
经办人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身份
证号码
|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的名称
|
|
|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
|
|
所需信息
的用途
|
|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 寄
口电子邮件
口传 真
口自行领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