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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西检验检疫信息第2期

信息来源:检验检疫局   发布时间:2009-2-1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赣西检验检疫信息

2008年第2期(总第2期)

宜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编       WWW.YCCIQ.GOV.CN               
                                 
检验检疫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加强输日食品质量安全
2008年1月30日,日本发生消费者食物中毒事件,疑为食用受甲胺磷污染的进口中国冷冻水饺所致,生产企业为河北省天洋食品厂。此事件在日本媒体的大肆炒作和渲染下,已引发世界的关注。赣西地区尤其是宜春市是传统农业大区,存在一定量的对日出口食品农产品。据统计,目前赣西地区有输日食品企业11家,输日食品备案基地7个,集中在万载县。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15日,共检验检疫出口日本食品225批371万美元,主要商品有鳗鱼、荞头、生姜及制品、腌渍菜、罐头、蔬菜、食品添加剂等。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江西检验检疫局相继召开出口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和重点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强调、动员和部署,要求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切实保证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按照全省出口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宜春检验检疫局迅速召开
党组会进行部署,统一了思想认识,制定了具体方案,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内外有别、内紧外松”的原则,从2月20日起,全面开展对日出口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和排查工作。
二、摸底大检查,确保监管无缝隙
按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出口食品,特别是出口水产品、肉类、蔬菜、罐头、休闲食品、包馅食品等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按照我国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和种植养殖基地备案要求以及日本的有关要求,对输日食品企业及其备案基地逐一进行摸底和大检查,确认企业及其备案基地是否有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是否有健全、有效的原辅料控制措施,原辅料供应是否与加工出口产量相适应,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凡是不能保持规范管理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及其备案基地,一律不准其产品出口,并对其注册登记或备案资格给予重新认定,切实把出口食品的监管做实做细,确保监管全面到位。
三、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立即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请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做好本地区农兽药管理并保持源头管理力度,切实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密切联系,密切跟踪日方考察情况,积极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确保种植、养殖、原料控制、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环节管理到位,充分证明我国出口食品完全能够符合进口国安全卫生要求。同时,请地方政府指导企业充分利用本次机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四、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确保产品安全
(一)严格凭证报检制度,加强输日食品报检资料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产地检验检疫,严禁跨地区受理报检;加强签证审核把关,对输日食品一律凭有效的检测数据出证,对不符合签证管理规定的,一律不予放行。
(二)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出口食品,特别是出口水产品、肉类、蔬菜、茶叶、罐头、休闲食品和包馅食品等产品的检验监管,确保种植、养殖、原料控制、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环节工作到位,完全符合进口国安全卫生要求。特别要预防、杜绝个别企业将专项整治期间积压、存在隐患的产品突击发货的行为,防止不良势头反弹。
(三)在当前一段时间内,口岸对输日食品实行100%开箱查验,发现货证不符或者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一律不得出口,恢复正常查验比例按总局另行通知的时间执行。
(四)加强对日本输华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对日本输华食品批批实施抽样检测,对检出问题的食品要严格按规定处理,及时上报。
送:宜春、萍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
网址:WWW.YCCIQ.GOV.CN                      2008年2月21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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