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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关“为民办实事,和谐迎新春”接访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0-1-2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局监审室
           
  
各科室馆站:
   现将《宜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关“为民办实事,和谐迎新春”接访服务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予以落实。
 
                                                                二○一○年一月八日
 
 
 
 
 宜春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年关“为民办实事,和谐迎新春”接访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集中一段时间解决群众在教育方面的实际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于1月10日起开展年关“为民办实事,和谐迎新春”接访服务月活动。为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接访任务,扎实有效地把活动开展好,将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月10日2月10日。
   二、接访领导
   局班子成员。
   三、接访地点
   局监审室。
   四、活动安排
   1.1月10日至2月10日,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开门接访(具体安排见附表)。
   2.发布公告。我局将在宜春教育网公布接访时间、地点。
   3.及时梳理和处理问题。局监审室对接访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各科室馆站按照职能范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局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局监审室负责联络协调,各科室馆站具体处理涉及职能范围内的信访问题。
   2.注重实效,坚持“案结事了”。各科室馆站对属于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协调处理,不能推诿扯皮。凡能在春节前解决的要全部解决;因情况复杂一时解决不了的,要作出说明和承诺,在一定时段内尽快解决;属于按政策法律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不能随意开口子。
   3.积极引导,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逐级信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严格把握政策法规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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