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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8-9-2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为深入了解我市自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实施以来贯彻执行的情况,市人大组织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国萍领队的义务教育执法检查组于4月7日—11日和4月18日—25日分别到丰城市、高安市、奉新县和樟树市开展《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检查有关学校、走访教师和学生家长等形式,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与宣传情况、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情况、教育资源配置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学校收费及校园安全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等。
      4月18日,在市教育局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国萍、市政府办副主任丁香根、市人大代表易清松、易启岚出席汇报会。市教育局局长徐晖汇报了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查情况,南青、袁志平、陈峰、林兰、李筱珍、邬顼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的义务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认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保障了教育事业的适度超前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的义务教育工作,提高对全市义务教育的统筹和实施水平,当前及今后重点抓好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启动新一轮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工作、加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师资队伍为建设、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和加强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监督等工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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