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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9-12-1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精神,认真落实《江西省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06]66号),树立一批“师德修养好,教育观念新,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班主任工作典型,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奋发进取,增强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班主任: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班主任。
   2、优秀德育工作者:教育部门从事德育工作的管理和研究人员;学校德育工作人员(含年级组长、中层以上领导);校外从事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管理和研究人员(含校地共建中对学校德育工作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班主任工作,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含3年)以上且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在班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可适当放宽年限。
    2、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有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熟悉教育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
   3、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养成教育;重视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融通。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主动协调班级与任课教师、本班与其它班级的关系。
   5、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班级活动,重视班干部的培养和团队建设。
   6、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所带班级是一个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和谐班集体。
   (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中小学德育工作,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在第一线从事学生德育工作5年以上(共青团干部、少先队专职辅导员可适当放宽年限),且现仍在从事中小学德育工作,成绩突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所撰德育论文获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名额分配
   1、优秀班主任(100名):袁州15名、樟树11名、丰城19名、靖安4名、奉新6名、高安15名、上高8名、宜丰6名、铜鼓4名、万载8名,宜春中学2名,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各1名。
    2、优秀德育工作者(50名):袁州7名、樟树5名、丰城9名、靖安2名、奉新3名、高安8名、上高4名、宜丰3名、铜鼓2名、万载4名,宜春中学、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各1名。
   四、评选及表彰
   1、坚持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要自下而上评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好中选优。各县(市、区)在推荐时要注意兼顾各类对象,向教学第一线的班主任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学校倾斜。
   2、规范程序。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经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报市教育局评选。推荐名单上报前,学校要向全体师生张榜公示。上报名额实行等额报送,不得超过分配名额。对违反原则和程序操作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3、及时上报。凡推荐到市教育局参加评选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均应按要求分别填写《宜春市优秀班主任审批表》(附件1)、《宜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填写《宜春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名单》(附件3)、《宜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附件4)并排好次序。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主要事迹应不少于1000字。推荐上报材料务必于7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所有上报材料同时用Word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ycdyh2007@163.com。联系人:黄旭波,联系电话: 3998129(兼传真)。
   4、进行表彰。评选出的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局进行表彰。
今年,省教育厅将表彰第三届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请各县(市、区)从我市2008年、2009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推荐1人为江西省第三届优秀班主任,我局将等额上报;市直学校从2008年、2009年市级优秀班主任中各推荐1名作为省级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我局将从中择优上报1人。推荐省级优秀班主任请填写《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登记表》(附件5》,并附上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3000字以内),同时将电子文稿(注明省优秀班主任)发至ycdyh2007@163.com。。
   附件:
   1、宜春市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2、宜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审批表
   3、宜春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名单
   4、宜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
   5、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登记表
 
       
 
                                                                            二00九年六月九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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