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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病残儿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09-12-1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三区”人口计生办:
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市病残儿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定于7月30日—31日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地点: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地址:明月北路77号)
二、鉴定时间:7月30日—7月31日
单位安排:7月30日 樟树、丰城、靖安、奉新、高安、铜鼓
7月31日 袁州、上高、宜丰、万载、宜阳新区
三、经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初审后拟参加病残儿医学鉴定的,请通知其父母陪同患儿赴宜春市参加鉴定,交通、食宿自理。
四、申请参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对象也按上述单位
安排时间参加。
五、收费标准:病残儿医学鉴定现行收费标准为190元/例(赣
发改收费字[2007]1114号),为减轻群众负担,每例优惠30元,本
次鉴定收费160元/例;需做优生检测的48元/例,属遗传性疾病,需做染色体检测的150元/人。
六、为确保鉴定工作效率和鉴定质量,请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精心组织,并派服务站站长或科技股长到现场协助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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